电动车被警方扣在停车场 车主偷自己车被拘留15天
2014-04-23 08:42 林春长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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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林春长通讯员林毅)因未携带有效证件上路,苏某所骑的电动车被警方暂扣到停车场。前日下午,他和朋友来到停车场将自己的电动车偷走,结果两人双双被拘。 4月21日下午3时许,福州三叉街派出所民警在仓山则徐大道一加油站前路段,抓获两名涉嫌偷电动车的男子。民警到场后,其中一名被逮的男子却口口声声称电动车是自己的,并出示了车辆的发票。 “偷自己的车?这究竟怎么回事?”民警一头雾水。 原来,4月15日,24岁的苏某骑着自己的电动车途经仓山汇达广场时,因车辆无有效证件被警方暂扣。4月21日14时许,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找到车辆发票的苏某,拉着朋友方某来到派出所,但民警告知其要领回电动车需要“两证”(合格证、发票)俱全。 苏某觉得车辆的合格证很可能落在电动车的坐垫下。当其将该情况告知民警后,民警为其开具了证明,让其到位于东升的某停车场内找一找,找到合格证民警核对无误后再开具放行单。 然而,苏某和朋友到停车场后,并未在电动车坐垫下找到合格证。苏某担心再也领不回自己的车,于是两人一合计,趁四下无人,便用备用钥匙直接将自己的车推出了停车场。 目前,两人因涉嫌盗窃被行政拘留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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