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福建频道首页>福州>社会> 正文

福州一餐馆卖河豚致女食客中毒 所幸症状较轻

2014-04-22 06:56 章微 黄启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梅峰支路一家餐馆,一只河豚卖98元

东南网4月2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章微 黄启鹏 通讯员 范智斌 文/图)

关注理由

“蒌蒿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苏东坡名句中河豚鱼欲上的季节,正是清明前后。此时,河豚鱼最鲜美,但也是河豚鱼中毒的高发季节。上周四,4位食客到福州仓山某餐厅吃河豚,其中一名女士中毒,所幸症状较轻,送医及时,经抢救生还,但直到第三天,她四肢肌力才恢复正常。

记者调查发现,我省禁售河豚,但福州不少餐馆仍罔顾人命,公开售卖,食客也大快朵颐,形成了一个尴尬的状态:河豚毒,人人知,年年禁,时时吃,河豚中毒年年有。在餐馆吃河豚鱼中毒,商家如何担责?市场、餐馆违禁卖河豚鱼,如何处罚,哪个部门来监管?

食客四肢麻木,第三天才恢复

记者从福州四七六医院(空军医院)了解到,4月17日晚,该院收治了一名女患者,她在仓山某餐厅吃完河豚鱼20多分钟后,感觉口唇及四肢发麻、腹痛,被送到医院抢救。值班医生随后确诊其为“河豚鱼中毒”。经抢救,女患者不良症状慢慢缓解,没有继续恶化到危及生命,住院观察几日后康复出院。

该院急诊科主任肖章武医生介绍,与以前的河豚中毒者比,这位女士症状较轻,送医也很及时,但尽管如此,直到第三天,她四肢肌力才完全恢复正常,可见河豚毒的厉害。据医生介绍,事发当晚,该女士与其他三人一起吃河豚鱼,只有她中毒,很可能是她吃的那条河豚鱼没有处理干净。

截至昨晚10时许,记者未能联系上这位女患者,但依据医生转述的信息,记者还是走访了女患者就餐的那家餐厅。该餐厅经理坦言,餐厅一直都在出售河豚,每天都有客人点,一条一两百元。河豚是养殖的,专门请江苏扬中(江苏一个以河豚闻名的县级市,记者注)的师傅处理、烹制。但经理表示,他们不知道有客人在17日食用河豚鱼中毒,至今也没有客人向餐馆反映。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