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福建频道首页>福州>民生> 正文

福州紫阳路鼎屿一路、二路禁停车 违停4次将暂扣驾驶证

2014-04-06 07:12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本报讯(记者刘清华通讯员王庄综)福州警方将紫阳路、鼎屿一路、鼎屿二路划定为禁停路段后,一些车主仍在该路段违章停车。昨日,警方在上述路段增设处罚提示牌,并提醒车主违停4次将被暂扣驾驶证。

昨日上午8时30分,记者跟随王庄派出所民警来到紫阳路,该路两个路口已悬挂着禁停标志牌和禁停路段长度指示牌。民警林元在这两块标志牌下又增设了一块处罚提示牌,上面写着:该路段严禁停车,违者罚款150元扣3分。此后,民警来到鼎屿一路和鼎屿二路,在这两条小路路口的禁停标志牌下也增设处罚提示牌。个别车主和商户对禁停标志牌视若无睹,依旧在这3条小路上停车。

林警官告诉记者,这3条路均是双向两车道,可是对分流车辆的作用很大,沿长乐路行驶的车辆要去往鼓山方向,走紫阳路可以避开长乐路福马路口。鼎屿一路、鼎屿二路则连接着岳峰南路和连江路,二环路拥堵时,这两条小路可以迅速分流被堵车辆。但是,一些车主经常在上述路段停车,影响车辆通行。

福州市交巡警部门经过调研,将这3条小路划定为全路段禁停。这意味着,在这3条小路上停车为违停,车主将受到罚款150元扣3分的严厉处罚。同时,车主一个记分周期内在禁停路段违停4次,将暂扣驾驶证。车主必须到交巡警部门参加学习,成绩合格后才能领回证件。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