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前妻另结新欢宾馆开房 前夫谎称有人卖淫
2014-04-02 08:04 陈锦娜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本报讯(记者陈锦娜通讯员水部综)前妻另结新欢,男子“妒火中烧”,为了报复对方,他报假警称对方在卖淫。 昨日凌晨1时许,福州鼓东派出所民警赶到鼓楼一酒店。在报警人杨先生的指引下,打开了酒店一房间的门。然而,还没等民警出示警察证,杨先生就绕过民警闯入房内,指着床上一对男女怒骂一些不堪入耳的言语。而床上的两人则一边用被子遮掩身体,一边指责有人乱闯房间。原来,房中两人是正当的男女朋友关系,并不是卖淫嫖娼。 原来,杨先生刚和前妻陈女士离婚没几个月,得知前妻立刻有了新欢后“妒火中烧”。零时许,杨先生恰好碰见前妻和一男子走进某酒店,一时气不过就动了歪念头,想找警察来给两人难堪,怕警察不出警,便谎称酒店有人卖淫。 事后,因涉嫌报假警,民警将杨先生带回所里,并对杨先生的行为给予严厉的警告。 |
相关阅读:
- [ 04-01]丈夫带女子宾馆开房查无体液 妻子告通奸败诉
- [ 03-26]连江一男一女宾馆开房身亡 警方已排除他杀
- [ 07-17]女子中“美男计” 与帅哥宾馆开房被拍裸照敲诈
- [ 05-16]18岁少女“玩失踪” 与网恋男友宾馆开房同居
- [ 05-10]学生宾馆开房豪饮 律师称出现问题宾馆要担责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