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福建频道首页>福州>社会> 正文

连江:五旬男子性侵智障女 被对方弟弟抓住报警

2014-03-25 16:03:42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3月25日讯(海峡都市报通讯员 黄燕 连丽 记者 朱敏敏)明知对方智力障碍且有身体残疾,仍趁其一个人独居时,先后九次与其发生关系。近日,经连江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强奸罪判处吴某庆有期徒刑五年。

吴某庆系连江人,55岁,无业人员,文盲。从2012年农历十月份起,他多次趁智力障碍且有身体残疾的吴某独自一人居住之机,进入其房间强行与其发生关系。

2013年8月5日22时许,吴某庆再次乘吴某一人在家之机进入其房间,将吴某的裤子脱掉欲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时,遇到吴某弟弟回家。吴某庆怕事情败露,慌忙躲进卫生间,后被其弟弟抓获并报警。

检方提醒:在明知的情况下,与无性保护能力的女子发生性关系,即便没有强迫,也构成犯罪。在此,也提醒家中有智力残疾女子的监护人,要尽可能地做好监护工作,以免其受到不必要的伤害。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