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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现油污带影响西区水厂 排污企业被罚6万元

2014-03-22 07:20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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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现油污带影响西区水厂》追踪

排污企业亿利达被罚6万元

福州将开展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风险隐患排查

本报讯(记者陈颖旭实习记者吴昌炜)福州亿利达木业有限公司导热油泄漏流入闽江,造成淮安大桥至洪山桥闽江段水域受到不同程度污染。昨日,记者从福州市环保局获悉,环保部门通过深入调查后对福州亿利达木业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6万元罚款。<<<闽侯一工厂油泄漏 闽江现油污带影响西区水厂

据环保部门介绍,经过深入调查,发现事发当日,福州亿利达木业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导致车间导热油阀门出现裂口漏油,当班工人在关闭导热油出口阀门的同时未关闭循环系统,导致高位油槽内导热油外溢,而此时所有车间人员都在处置车间漏油,致使外溢油顺着排水沟流入厂房外的沟渠后最后注入闽江。经查,福州亿利达木业有限公司排水沟距闽江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约1公里、一级保护区约3公里。

事发当日,闽侯县环保局向福州亿利达木业有限公司发文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并要求该公司于2014年4月30日前向环保部门备案,立即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消除污染。

据悉,此次流入闽江的导热油又称传热油,是一种热量的传递介质,由于其具有加热均匀、调温控温准确的特点,能在低蒸汽压下产生高温,传热效果好,它的成分为芳烃,不在危险废物、剧毒化学品、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名录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所列23种物质中,不属于有毒物质,是一般的油类物质。

由于福州亿利达木业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根据相关法规,环保部门下达《闽侯环保告字〔2014〕5号文》,对该公司处以人民币6万元罚款。

针对此次福州亿利达木业有限公司漏油事故,为杜绝环境风险隐患,确保饮用水源安全,根据省、市领导的批示精神,福州市环保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确排查对象为辖区内所有乡镇级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包括市级7个,县级13个,乡镇级99个等。

福州市环保局针对此次排查发现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和风险隐患,将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时间表,明确整改要求、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对于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对于暂时无法解决的,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关乡镇政府加大工作力度,对于水源地内存在的长期无法解决及整改不到位的环境问题,将予以通报。

相关报道

亿利达木业吃6万罚单 环保局将排查全市饮用水源

福州新闻网讯 18日上午,福州亿利达木业有限公司锅炉导热管破裂,导热油(矿物油)泄漏流入闽江,造成洪山桥至淮安大桥四五公里江面,受到不同程度污染。21日记者了解到,闽侯县环保局已对福州亿利达木业有限公司处以6万元的罚款。针对此次漏油事故,市环保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确排查乡镇以上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其中市级7个、县级13个、乡镇级99个。

漏油流入保护区 企业被罚6万元

经查,18日5时,亿利达木业有限公司在维修保养锅炉时,因工人操作失误,致车间导热油阀门出现裂口。工人在关闭导热油出口阀门时操作不当,造成导热油外溢,顺着排水沟,流入1公里外的闽江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

福州亿利达木业有限公司的漏油事故,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带来污染,违反了《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八条规定。21日记者了解到,根据规定,闽侯县环保局已对“福州亿利达木业有限公司”处以6万元罚款。

闽侯县环保局已对亿利达木业有限公司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责令暂停使用导热油锅炉,修复发生泄漏的管道,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环境应急预案,4月30日前,向环保部门备案。同时采取相应治理措施,消除污染。

据了解,福州亿利达木业有限公司排水沟,距闽江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约1公里、一级保护区约3公里。

市环保局将排查 集中式饮用水源

针对此次漏油事故,为杜绝环境风险隐患,确保饮用水源安全。根据省、市领导的批示精神,市环保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确排查乡镇以上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其中市级7个、县级13个、乡镇级99个。

环保部门将全面排查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状况。重点排查一级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是否存在与供水设施、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二级生活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排放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排污口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水源安全的环境风险隐患,包括水源保护区内的垃圾渣土乱堆乱倒;水源保护区上游及周边区域,是否存在可能影响水源安全的工矿企业,特别是涉及油类、化学品、危废、重金属等行业的工矿企业,以及仓库、码头等建设项目。

环保部门将排查相关企业是否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围堰、事故应急池等设施及储备相关应急物资;水源保护区内是否存在交通穿越,水源保护区上游及相邻位置是否存在可能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桥梁、干道。环保部门还将排查相关单位是否建立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对于在排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对于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有关乡镇政府加大力度,整改到位,并适时督查、抽查;对于水源地内长期无法解决、整改不到位的环境问题,将予以通报。

(福州晚报记者 张剑锋 何佳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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