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卡一分离返还的话费没了 提示:看清限制性条款
2014-03-14 11:16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讯 姜女士买手机时,销售员说每月都会返还话费,可是手机出故障换机以后,她再也没有收到返还的话费了。最近,姜女士在工商人员帮助下,得以继续享受优惠返还的待遇。 去年12月,姜女士在仓山区一通讯运营商营业厅花1299元买了一部定制手机,当时商家承诺会连续29个月每月返还29元话费到绑定的手机号,姜女士便签了购机合约,将新办的SIM卡插在手机里用。没想到新手机才用一周就“闹情绪”了,姜女士将故障手机送去维修。 由于故障无法消除,售后部门为她更换了一部手机,手机SIM卡也移到新机上。此后的几个月,运营商未将当初说好的话费返还到姜女士的手机号。 姜女士到营业厅咨询,对方答复称该活动是手机绑定手机卡,一旦机卡分离,就不再返还话费。 “如果不是手机故障我也不愿意换机,再说当时你们也没说不能机卡分离。”姜女士很不满,她要求营业厅按约定继续返还话费,但对方表示相关约定在购机合约里就已经注明了,是用户没注意。姜女士只得向121315求助。 工商人员调查事情经过后表示,此类定制手机有许多使用限制条件,通讯公司只在合同上注明,未详细告知消费者,应该承担部分责任。消费者没有看清协议的内容就草率签订协议,自身也有疏忽。经调解,营业厅同意将换机期间的优惠做特殊返还,5个工作日到账,同时建议姜女士尽快提供相关换机凭证至营业厅登记,避免影响后续优惠返还。 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用户在办理相关优惠活动或套餐时,要注意入网协议中的限制性条款,许多定制手机的串号是和套餐捆绑在一起的,换了手机或维修手机换了主板,就会影响到每月话费的正常返还。此外,手机机主还要养成定期查询通信消费详单的习惯,以便发现问题及时提出。 (福州晚报记者 张旭) |
相关阅读:
- [ 02-03]部分手机“手电筒”APP被植木马偷扣话费
- [ 12-19]女子误绑手机号 帮别人交话费10个月
- [ 12-19]市民给手机“还欠款” 竟成帮别人“充话费”
- [ 12-19]福州市民给手机“还欠款” 竟成帮别人“充话费”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