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福建频道首页>福州>民生> 正文

福州仓山首次试点小额人伤事故快处机制 24小时内赔付

2014-03-13 07:01 陈恭璋 关铭荣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3月13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恭璋 关铭荣 实习生 林国洪 陈东方通讯员 仓交巡)

关注理由今后,在仓山发生的小额人伤事故也能“快处”了,市民骑车或步行时,被机动车撞上,若只是轻微伤,伤者最快当场就能获赔。昨日上午,记者从福州市仓山交巡警大队获悉,即日起,在仓山发生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机动车与行人的小额人伤事故(人伤金额2000元以下、财损1000元以下)也能“快处”,伤者最快当场就能获赔,而在过去,此类事故伤者获赔最长需要等待十几天。

仓山警方介绍,该新规定目前只在仓山施行,只适用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保”)投保的车辆;同时,需双方同意采用该“快处”办法。

伤者最快当场就能获赔

昨日,仓山交巡警大队副大队长赵飞介绍,“小额人伤事故”指的是:涉及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机动车与行人的,人伤金额2000元以下、财损1000元以下的事故。此类事故,受伤人员多数都是轻微伤,也就是皮外伤。在过去,伤者获赔最长需要十几天,但今后,最快当场就能获赔。

为方便大家理解,他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某天上午,福州市民小陈开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骑手老王当场摔倒,所幸只是腿部擦伤。随即,双方拨打110报警。几分钟后,110警车到场。民警勘查完现场后,认定小陈负全责。当即,民警询问小陈与老王,是否愿意“快处”?得到一致同意答案后,小陈、老王展开协调,双方约定500元,并在民警出具的《交通事故小额人伤案件快速处理确认书》上签字,该事故处理至此结束。

但在过去此类事故中,小陈不仅要被扣车、扣证,还要到大队做笔录,最后还要拿着一堆材料找保险公司理赔;而老王除了需要做笔录外,最长需要等待十几天才能领到小陈的赔偿。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