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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件抵榕半月未投投诉遭拒 快递公司钻法律空子

2014-03-12 08:31  郑晓华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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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回应 跨境快件 若入境收件人可投诉

一位不愿具名的省内邮政业人士表示,由于跨境快件牵涉到两个国家或地区,为了避免“双重”赔偿的情况发生,按照国际上的惯例,如果快件已经到达境内,收件人才有索赔的权利。

省邮政管理部门相关人士指出,对于跨境的快件,如果确实已经入境过关,收件人同样有权利进行索赔。而毛小姐的快件目前已经处于“海关放行”的阶段,可以判断属于入境,如果因为投递公司的问题引起的快件延误,毛小姐可以选择向福建省12305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平台或者国家邮政局申诉网站进行申诉。

昨日中午,一位自称EMS客服经理的人员使用11183号码给记者拨打了电话,该经理称当天早上35633号客服人员是新员工,对于业务不够熟悉,导致反馈信息有误。对于毛小姐反映的事情,目前该公司已经受理,并会尽快解决给客户满意的答复。

延伸阅读

快递公司钻法律空子 收件人投诉被拒屡现

尽管同样作为快递企业的服务对象,但收件方在申诉时往往遇到投诉无门的尴尬,记者查阅相关报道资料发现,收件人投诉被拒在国内多地屡屡发生。

福州市一位快递企业负责人透露,由于国家相关标准中对于快递赔偿的规定,让部分快递公司钻了空子。根据2011年发布的《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关于快递赔偿的规定,“快递赔付对象应为寄件人或寄件人指定的受益人。”而此条成为不少快递公司面对收件人投诉而无动于衷的理由,让收件人交涉数次而无果。

采访中,一些市民也对这一说法表示不认同。一些邮费是到付的,一些邮费是网购消费者自己付的,只有寄件方才有投诉权显然不合理。

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律师丁兆增认为,事实上,关于《快递服务》国家标准中“寄件人指定的受益人”可以理解为就是收件人,收件人可以此进行投诉,要求获得赔偿,其受益人的身份不必非要发件人书面指定才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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