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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户收到“怪异”水费通知单 居住7天用两年水费

2014-02-28 10:05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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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今年1月就花掉两年的水费,高达652.45元,这种怪事被租住在津泰路津泰新村的刘先生遇到了。27日,刘先生拨打本报热线968800向记者反映自己的遭遇,“上月用水量160吨,应缴水费652.45元,这几乎相当于我们家两年的用水量。”

租户:住六七天花掉两年水费

27日上午,记者来到了刘先生位于津泰新村4座603室,发现刘先生租住房的水表是新的,和旁边住户略显老旧的水表形成了鲜明对比。“这是2月25日市自来水公司工人换的,旧的那个已经被拆走拿去检测是否出现故障。”刘先生说。

刘先生告诉记者,21日收到水费通知单后,他就马上请来了水电工帮忙查看,结果没有发现有哪个地方漏水,而门外水表的数字和通知单上的也吻合。这下他就纳闷了,要知道,他们一家三口平常一个月水费才二三十元,这600多元差不多抵得上他们家两年的水费。“春节回老家了,实际才住了六七天。”刘先生补充说道。记者见该账单上写着:实用水量160吨,水费金额652.45元。最后一栏有个温馨提示:“水量偏高,请检查是否漏水!”

随后,刘先生多次拨打了市自来水公司的供水服务热线反映这一情况,客服人员告诉他要带上房东身份证和本人身份证到市自来水公司杨桥路营业厅办理投诉业务。

在杨桥路营业厅,刘先生填写了申请单,反映了自己租住房用水量明显偏高的问题。不过工作人员却让他填写一份名叫《报告》的材料,这让他心里有些不舒服。“报告一般都是用在下级向上级汇报情况,但客户是上帝,怎么还需要打报告?”刘先生说,而且其中有一条“本用户承诺____之后所有责任由本用户负责”的条款,这下他就不理解了,为什么自己要承担所有责任,如果错不在自己,自己不是成了冤大头吗?

于是他坚决不同意签署这个协议,后来工作人员又换了一份《报告》,删去了那项条款,但是却添加了25元的验表费。刘先生看到后,就询问工作人员如果的确是水表故障,这验表费能否退还现金。刘先生说,有两个不同的说法,其中一名工作人员说可以,而另外一个却说不行,最多只会从水费里面返还。

最后,工作人员告诉他,将会在7个工作日之内帮他更换水表,拆下来的水表也将委托福建省计量科学研究院校验,但是具体校验时间无法确定。

25日,市自来水公司的工人帮刘先生更换了水表,但是旧水表的校验结果至今没反馈,刘先生担心这件事最后会不了了之。

记者离开时,采访了该小区物业管理处的一名依伯,他说,春节期间都是他值班,该租住户没有发现漏水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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