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严查占道经营拦车叫卖 机动车占道经营将暂扣
2014-02-27 10:20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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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残疾人非法运营残疾人代步车可扣车罚款 市交通委将负责残疾人代步车非法营运查处工作,非法营运残疾人代步车的,可罚款500元;非下肢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代步车从事非法营运的,处1000元罚款并扣车;驾驶无牌无证残疾人代步车从事非法营运的,依法予以扣车。同时,严肃处理非法拼(组)装残疾车行为。 有关部门提醒,残疾人朋友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从事非法营运,残疾人代步车不安装遮阳棚、不擅自改装。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理将与残疾人的相关福利补助挂钩。 违规车辆倒查源头 福州市还将整治店外占道销售、违法销售燃油助力车、超标电动车等行为,杜绝不合格车辆进入流通领域。 对查处、扣留的在用违规车辆,福州市将实行销售倒查,在源头上实施有效监管,责令商家停止销售经营违规车辆。 福州市将加强销售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查处企业超范围经营、非法改装、销售未经国家相关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违规车辆。销售违规车辆的,将按照处罚上限进行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联合整治垃圾车交通违法行为 人力或电动垃圾车的违法行为也被列为整治重点。 除了确保上路的垃圾车牌照齐全,对于严禁上路转运垃圾堆的木制板车,发现一辆销毁一辆。 垃圾运输板车应尽量在人行道上行走,避免与车辆、行人刮擦;在转运站内卸倒垃圾时要有序,不争抢;保洁车、垃圾运输板车在收集垃圾作业时要盖上盖子,车满时立即运转,不长时间停放在路面。 同时,福州市将对城区垃圾车难以通行的非机动车道进行排查,予以改造。 福州市要求,垃圾运输板车和保洁车的停放应遵循“归边就角”的原则,严禁在市区重点路段停放和通行,如五一路、五四路、六一路、华林路、乌山路、古田路、八一七路、鼓屏路、湖滨路、湖东路、杨桥中路、东街、温泉路、中亭街、上三路、则徐大道、塔头路、福新中路、东浦南路等路段及主要商业大街。确需通行的,辖区环卫部门应协调交巡警部门合理制定通行线路,共同抓好通行管理,减少对重点路段交通的影响。 (福州日报记者 朱毓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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