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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生态市建设方案出台 5县市区年内过“国考”

2014-02-26 10:01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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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25日获悉,《福州市生态市建设2014年工作方案》出台,永泰县、福清市、长乐市、马尾区、晋安区要通过国家生态县(市)区建设考核验收,罗源县、闽清县、仓山区要通过省级生态县(区)建设考核验收。

根据《方案》安排,福州市力争在2月底前,永泰县、晋安区分别通过国家生态县(区)建设考核验收和技术评估;10月底前,马尾区、晋安区、福清市、长乐市通过国家生态市(区)建设考核验收;12月底前,罗源县、闽清县、仓山区通过省级生态县(区)建设考核验收,鼓楼区、闽侯县、连江县通过国家生态县(区)建设技术评估,福清市、长乐市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考核验收。6月底前,全市完成30个国家级、4个省级生态镇创建工作。永泰县、福清市、长乐市、马尾区、晋安区要进一步巩固国家级生态县(市)区创建成效,适时启动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方案》提出,要深化闽都文化、温泉养生、休闲度假、自然生态等旅游品牌,推动“三坊七巷”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和鼓岭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推进华侨城、桂湖、贵安、东壁岛等一批文化旅游综合体项目建设。

(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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