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螺洲失独家庭补助提高 提至每人每月1000元
2014-02-24 10:36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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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23日获悉,从1月起,仓山区螺洲镇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补助再次提高,由市定标准的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多发部分由螺洲镇政府财政承担。这一补助标准在全市位居前列。 根据规定,补助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且女方年满49周岁。 (福州日报记者杨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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