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前态度热情,报名后不理不睬;履行不了承诺,学员想退款竟要扣钱—— 驾校招生宣传岂能忽悠人 东南网12月1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程枝文 实习生 陈桂叶) 近日,福州高校的多名大学生向本报反映,称他们因为轻信驾校的招生宣传广告,给自己惹来了麻烦。 小洪是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的大三学生,明年6月毕业。由于下学期要去实习,她打算在这个学期内拿到驾驶证。9月9日,小洪到江夏学院找同学小周玩,在校园中看到福州建安驾校的招生信息。宣传单上写着:2个月安排科目一考试,否则全额退款。在报名点,驾校工作人员再三保证宣传单上的承诺肯定能做到,其间不增收任何费用。小洪信以为真,与同学小周一起交了学费。 然而,两个月过去了,驾校没有给小洪提供考试的机会。“几次打电话过去,对方都以考试人员太多等理由搪塞。我几次提出退款,对方都表示要扣除20%的学费。”小洪说。 与小洪一样,小周也没有被安排考试。因为驾校开给他的收款收据没有盖章,小周几次向对方要求盖章,工作人员一拖再拖。“让我害怕的是,原来的报名点已经撤除,负责我们报名的工作人员也离职。我打电话过去询问,对方没说几句就挂机了。”小周说。 无独有偶,江夏学院金融系的蔡同学告诉记者,半年前他就交了全部的费用,可到现在还没被安排考试。“我要求退款也不同意,一天推一天。有时对方甚至不接电话,态度非常不好。” 在福州市便民呼叫中心12345网站上,记者发现类似的投诉已有100多条,大多数反映驾校存在不实宣传,未能履行招生承诺。 记者联系了福州的几家驾校。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驾考市场竞争激烈,驾校为了争夺考生,选择了不同的营销模式,比如挂靠模式、代理模式等。“由于驾校管理跟不上,从而导致为增加生源,进行不实广告宣传,甚至出现收据不盖公章等违规行为。”一位驾校负责人说。 福州市道路交通运输管理处负责人表示,对于驾校的这些违规行为,福州还没有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目前只能通过教育和警告的方式进行处理。目前,《福州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蔡思斌律师则认为,驾校的承诺属于驾校教学服务合同的一部分,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消费者有权以此要求对方履行约定。当前驾校良莠不齐,许多驾校与学员仅有口头承诺,没有正式书面合同,在双方权利义务归属不清的情况下,极易引发纠纷。消费者在选择驾校培训时,不要盲目相信口头承诺,要签订书面协议。 |
相关阅读:
- [ 12-03]学员质疑驾校教练“卷款跑路” 驾校回应已开除
- [ 11-22]市民驾校报名遇“怪事” 交6300元发票开2310元
- [ 11-22]驾校教练“唰”地拉开车门 后方一电动车撞上了
- [ 11-20]四川泸州一驾校教练罢工 不满学校预留30%提成
- [ 11-11]南京一面包车撞断栏杆坠河 驾校师生下污河救人
- [ 11-08]福州女子网上团购建安驾校培训 7个月无音讯
- [ 11-07]教练欺骗学员将被吊证 漳州出台驾校整治新方案
- [ 11-07]福州学车费降至6000元 驾校“不差名额只愁学员”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