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起违法未处理“牛车”被扣 这辆“粤LT0002”三菱车的车主是泉州人,罚款金额为19300元 警方叫来拖车,依法扣留“粤LT0002”小车 东南网2月18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恭璋 通讯员 仓交巡 文/图) 昨日上午11点左右,福州岭后路兰庭新天地小区路段,因违法停车,一辆广东牌照的小车引起民警注意。民警查询后竟发现,该车有182起违法未处理。目前,该车被民警暂扣,等待车主前来处理。 昨日上午,福州仓山交巡警大队民警巡逻时,发现了这辆违法停车的“粤LT0002”三菱小车,该车车身为醒目的蓝色。民警随后通过警务通查询该车信息,结果一查吓一跳,该车竟然有182起未处理违法行为,罚款总额为19300元。 民警说,这182起违法,其中以在福州地区居多,主要是违法停车,也就是乱停车。根据相关规定,民警在停车位置贴上“拖车告知单”,叫来拖车将该车拖离并依法扣留车辆。经进一步查询,民警了解到,该车车主为泉州人。 为何该车会出现这么多罚单未处理呢?民警说,目前还未联系上车主,具体情况不清楚。但有一种可能,过去由于各地车辆违法信息没共享,有些车辆在外地违法后,在属地查询不到违法记录,容易被钻空子。但目前全国包括北京、福建、广东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交通违法记录已实现联网,在这20个地区,任一地方牌照的车辆有交通违法记录,在牌照核发属地一样可以查询到。 这么多罚单未及时缴纳,车主除了缴清罚单上的罚款外,还有其他处罚么? 对此,民警说,假如这些罚单是民警现场开具的《处罚决定书》,那么车主必须在15天之内缴清罚款,逾期将会产生滞纳金;但该车涉及的182单罚单主要是电子眼拍到的,还需车主到警方窗口处理,届时,窗口民警会开具《处罚决定书》。 |
相关阅读:
- [ 01-18]满员客车倾斜车体仍然行驶在途 被高速交警拦下
- [ 01-17]厦门“110拍客”正式上岗4天 108辆车涉嫌交通违法
- [ 01-16]厦门:110拍客5天举报交通违法108起
- [ 12-20]隔离栏杆损坏多次 车辆乘虚而入步行区变停车场
- [ 12-07]福州四城区查处交通违法3376起 “90后”新警辅上岗
- [ 10-08]1.7万辆汽车假期违法被拍 厦门七路段成交通违法热点
- [ 09-17]欲逃避处罚 漳州南靖一司机偷开走被扣车辆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