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违章后开车逃走玩“失踪” 车主被罚3000元
2014-02-17 09:17 李思玲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东南网2月17日讯(海峡都市报 通讯员 榕交执 记者 李思玲)闽AT8545出租车车主雇无从业资格证、无服务监督卡的司机戴某开车,没想到戴某违章被执法人员抓后居然溜走,玩起了失踪。车主只好认栽,被罚款3000元。 12日20时30分左右,福州交通执法人员在万宝商圈附近巡查,在宝龙城市广场外,闽AT8545出租车司机与乘客议价,执法人员上前询问后,乘客向执法人员反映,他要从宝龙城市广场去中亭街,的哥要价30元,不打表。随后,执法人员要当事司机出示从业资格证和服务监督卡,该司机称自己有证件,但没带在身上,叫人送来,让执法人员等一会。22时许,当执法人员处理其他违章车辆时,该司机突然开车溜走了。 “当时现场录像了。”执法人员介绍,次日他们联系了该车车主,并调出录像给车主看。车主联系当事司机戴某时,却怎么也联系不上了。无奈下,车主只好自己到福州交通执法部门处理罚单,司机无证上岗、不按计价器收费,罚2000元,车主雇无从证人员开出租车,罚1000元。 |
相关阅读:
- [ 12-12]投诉难查处 乘客巧用手机录音举报的哥违章
- [ 04-01]福州市运管处城区集中整治:的哥违章拒载最严重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