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今年为民办25件实事 建市民服务中心
2014-01-29 08:41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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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市民服务中心,建设市级老年活动中心,建设15个城市社区多功能运动场 新增更新公交车400辆,新辟或优化公交线路20条,改造公交站台100个,新建公共便民自行车站点400个 福州新闻网讯 日前,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今年继续为民办25件实事,并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抓紧实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将项目进展情况按季度书面报告市委、市政府。 这25件实事是—— 一、建成市民服务中心。 二、加强“菜篮子”和“食品放心工程”建设。(一)新建或改造提升菜市场(含农贸市场、生鲜超市)20个。(二)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围绕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和餐饮业开展全面治理,逐步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标准认证、检测预警、企业信用、法制保障、追溯体系、宣传教育等“八大”体系。(三)新建蔬菜基地6000亩。(四)落实生猪活体储备任务,市直控生猪基地年出栏生猪75万头以上。 三、实施造福工程。搬迁偏僻自然村群众5000人。 四、加强渔港建设和渔民培训。(一)加快渔港建设,推进规划内二级渔港项目立项4个,其中开工建设3个,确保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个。(二)免费实施渔民综合技能培训3000人。 五、扎实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一)除险加固一般小(二)型水库6座。(二)解决农村20万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六、加强老年活动场所建设。(一)建设市级老年活动中心。(二)提高五城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运营补助标准,从每年4万元提高到每年5万元。 七、进一步完善城区路网。(一)建设环南台岛滨江休闲路。(二)建设马尾大桥及南北互通。(三)拓宽改造金山大桥。(四)建设福州东部快速通道一期工程。(五)建设福州滨海大通道。(六)新建福马路上下三环匝道,实施上三路、鹭岭路等道路“白改黑”工程。(七)改造道路交通节点,对华林北大路口(西湖宾馆门口)周边路网、五四路永安街路口慢行系统进行改造,在华林路五四路口地铁围挡区域建设贝雷桥,启动建设东街省立医院门前人行天桥、二环则徐路口立交桥。 八、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一)新增更新公交车400辆,新辟或优化公交线路20条,改造公交站台100个,新建公交首末站2个。(二)新建公共便民自行车站点400个。 九、加大“四绿”工程建设力度。(一)完成植树造林6万亩。(二)建成光明港公园。(三)建设南江滨堤外公园三期。(四)建成浦上大道等绿道。(五)完成六一路、五四北琴亭互通等道路桥梁花化彩化建设。 十、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新开工建设7850套保障性住房,力争建成8000套保障性住房。 十一、实施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综合整治老旧住宅小区100个。 十二、推进水土流失治理。治理水土流失4.5万亩,继续推进闽清、永泰等2个水土流失重点县和8个重点乡镇水土流失治理。 十三、继续推进一批内河综合整治。(一)实施茶亭河(东西河—工业路段)综合整治。(二)实施陆庄河(杨南街段)综合整治。(三)实施洋里溪(福马路—光明港段)综合整治。(四)实施左海西湖连通工程。(五)实施南台岛内河综合整治,完成龙津河、金港河上游段、牛浦河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奥体片区飞凤河、台屿河以及阳岐河与台屿河连接段等内河综合整治。 十四、着力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一)新建、改扩建中小学10所,新增学位5000个。(二)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0所,新增学位3000个。(三)实施城乡低保家庭幼儿园保教费补助,对全市幼儿园在园低保家庭幼儿、孤儿和残疾儿童,每年每生的保教费补助由1000元提高到2000元。(四)基本建成中等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一期)。(五)启动中小学社会综合实践基地(一期)建设。 十五、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一)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3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5元。(二)加强精神病专科床位建设。(三)提升村卫生所服务能力,将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延伸至村卫生所,方便农村居民在村卫生所使用社保卡,实现就诊一卡通。(四)建设危重症孕产妇监护室,其中,市级网络单位2所、县级网络单位7所。 十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一)扶持3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剧种剧团公益性演出,每个剧团每年面向当地群众提供50场免费或低票价的文艺演出。(二)建设5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信息共享服务点。 十七、建设一批体育健身场所和设施。(一)建设15个城市社区多功能运动场,每个城市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建设面积740平方米以上,具备开展篮球、气排球、羽毛球等活动功能,并配建1套13件室外全民健身路径器材。(二)建设5个城市社区室内健身房,每个健身房的场地面积80平方米以上,配置电动跑步机等20件左右室内健身活动器材。(三)实施“一起动起来”全民健身活动,开展40个全民健身运动项目,组织活动场次不少于200场,平均每场活动参与人数不少于500人。(四)新建更换健身路径200条。 十八、继续提高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水平。(一)提高农村低保标准,由现行的家庭年人均收入1900元提高到不低于2100元。(二)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3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40元。(三)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3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40元。(四)提高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政府筹集标准,从每人每年13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 十九、建设旅游交通标志工程和海西旅游服务中心。(一)建设旅游交通标志工程(二期),规划设计32个景区(点)200多面旅游交通标志牌。(二)基本建成集“智慧旅游”平台、游客综合服务、旅游宣传推介、旅游交通集散、旅游商品展示、旅游产品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的海西旅游服务中心。 二十、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建设洋里污水处理厂厂区及厂外管网三期工程。 二十一、实施助残工程。(一)扶持200户残疾人家庭开展就业创业。(二)为300名贫困学龄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三)建设福清市省级公办福乐家园。(四)为300户贫困重度残疾人实行居家养护。(五)为贫困残疾人免费发放护理床300台。 二十二、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对城镇年满60周岁的非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发给100元奖励金;符合独生子女和农村二女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并纳入低保的父母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奖励金。 二十三、实施农村公路建设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一)建成农村公路100公里,完成撤渡建桥1座,新增更新农村客车50辆,实现通村公路符合安全通客条件的建制村全部开通农村客车。(二)实施农村公路安保工程700公里,危桥改造18座,新开工建设陆岛交通码头2座。(三)推进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重点抓好242处事故多发及危险路段隐患整治。 二十四、健全视频监控系统等“平安福州”服务平台。(一)实施“平安福州”视频监控系统续建工程。在续建一、二期工程基础上,续建三期工程在城区租赁建设3000路高清视频监控探头,并按租赁规模配套扩容升级系统平台。(二)拓展福州公安智能交通控制中心应用功能。提升和改造城区交通信号灯,扩容智能交通控制中心机房,升级视频监控系统540路,完善进出城主要道路视频监控前端57路,扩展道路交通事件检测功能。(三)建设三环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高清探头214路,实现全程无缝高清视频监控。 二十五、支持驻榕部队改善生产生活。(一)支持驻榕部队建设10个科技、文化拥军项目。(二)支持驻榕部队建设示范培训中心、生活服务中心各1个,农副生产基地2个。(三)实施“四个一好”(即一个好食堂、一个好菜地、一个好猪圈、一个好饮水)项目15个。 (福州日报记者 朱毓松/文 俞松/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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