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出租车企业今年起实行考核计分制 不合格停运
2014-01-28 07:50 谢星星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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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1000分,低于650分不合格,暂停下年新增运力资格 福州新闻网讯 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企业管理目标考核今年起实行计分制,考核周期一年,考核总分值为1000分。这是记者27日从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获悉的。 按照《福州市出租车企业管理实施细则》,出租车企业管理目标考核包括企业的经营行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等多方面的内容,总分低于650分的企业将被定级为不合格,暂停下一年度新增运力资格。 管理目标考核细分为车辆卫星定位使用情况、日常车容车况、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等多项具体内容。如,车辆卫星定位正常使用达到10%的,可得5分;达到100%的,可得50分。若企业被市级以上行业管理部门责令整改的,一次扣10分。若发生违法行为,每增加0.1次/车(即每10辆中有1辆出现此类行为)扣0.1分。有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每增加0.1次/车扣0.3分。 值得一提的是,为遏制出租车违章行为,目标考核中设置了车辆经营违章率这一重要指标,初始分值为200分。若发生拒载、拼客、甩客、无故绕行、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收费,每增加0.01次/车扣5分(即每100辆中有1辆出现此类行为),直到扣完为止。除扣分项目外,实施细则中还包含100分的加分项目,包括司机着装等。 据介绍,有关部门将通过考核,对资质等级低、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企业,取消其参加企业到期经营使用权邀请招标资格、暂停新增运力资格、取消企业的个体出租车委托管理权利。 除强化企业监管外,市道管处还强化了个体经营者(含出租车承包者)的监管,出租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违章行为达到一定次数时,该车所属的个体经营者(含出租车承包者)须承担连带责任。在考核周期内,如果一辆出租车有2名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分值累计被扣15分以上,或有2次被一次性扣12分及以上的,该车的个体出租车工商户(含出租车承包者)必须参加由企业组织的5天教育。 (福州日报记者 谢星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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