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我们平时按时缴纳物业费和电费,为何本月20日起要强制停电?”17日,福州市天骥路11号海景花园的业主们很郁闷,眼看到了年关,小区里的公共照明要停电了,还可能影响到用水问题。业主们反映,因为物业公司交接的问题,小区欠了近5万元电费。 商家和业主:每月按时缴纳电费 17日下午,记者来到鼓楼区天骥路11号海景花园,大门口贴着一张由福州供电公司鼓楼网点出具的欠费停电通知,大意是该小区欠缴电费(包括滞纳金)共48809.73元,将于2014年1月20日起对小区中止供电。 业主吴先生说:“我们每月按时缴纳物业费和电费,从未拖欠,为什么忽然要停电?”据他介绍,具体欠费时间为去年11月11日至今年1月11日,“其间刚好换了新的物业公司,难道是原来的物业公司没有及时缴纳电费?” 天骥路11号的几个商家向记者出示了最近2个月缴纳物业费和电费的收据,落款时间为2013年11月25日和2013年12月25日。 新物业公司刚来就接到欠费通知 记者找到了目前管理海景花园的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称,他们于今年元旦接手管理这个小区,在此之前与原物业公司益欣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做了移交工作,双方说明了电费的结算方式:2013年12月31日之前的电费由益欣隆物业公司缴纳,2014年1月1日后的电费由新的物业公司缴纳。 “没想到刚接手几天,就接到欠费通知。”这位负责人称,所欠电费主要包括30多家店面的电费和全小区15栋楼586户业主的公摊用电电费。如果真的被停电,业主的生活将受到很大影响。 这位负责人表示,他们将按照之前与原物业公司的约定,尽快缴纳1月份的电费。 原物业公司称欠费与己无关 究竟这2个月的电费是怎么欠下的?昨日傍晚,记者联系了益欣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陈总经理表示,公司一直是在月底按电业局电表显示的费用垫付当月的电费,下一个月再分摊给商家和业主。 陈总经理称,公司管理该小区的合同于去年12月31日到期,电表显示的11月11日以来的电费都属于12月的电费,“我们12月底就要走了,1月份不可能再向业主收取先垫付的电费,所以没有义务再垫付电费。”陈总经理表示,依照公司多年收费的程序,这些电费已经和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福州晚报记者罗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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