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喜之日新娘在婚纱店扭伤 工商介入后获赔千元
2014-01-14 10:39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讯 13日李先生向福清市工商局投诉称,1月8日是他结婚的大喜日子,婚礼开始前,他的妻子到福清好梦婚纱摄影店做新娘彩妆造型,两个小时后,上妆后穿高跟鞋的新娘穿着一身白纱准备出门时,却被婚纱绊倒扭伤了脚。 大喜之日妻子受伤,李先生认为婚纱店必须给个说法。经调解,商家认错态度较好并主动向李先生夫妻赔礼道歉,还赔偿他们1000元损失费。 (福州晚报记者 林安镇 通讯员 杨文 余娇) |
相关阅读:
- [ 09-27]津门足坛两教头喜结连理 大喜之日仍然不离足球
- [ 09-15]大喜之日变大悲之日 忧郁女公证结婚前陈尸河床
- [ 07-07]婚礼上鞠躬还是叩头起争执 小夫妻大喜之日劳燕分飞
- [ 01-24]福州一市民新婚大喜之日 大隼亲自上门“贺喜”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