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同“丢钱包”帖子热传 律师:极有可能是恶作剧
2014-01-11 10:30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讯 “朋友在大润发捡到一个钱包,里面有数张卡,现金4000元左右,动车票一张,名字叫刘学伟,车票是后天的,失主请联系:13895686886。大家帮忙扩散。”近日,类似这样的“刘学伟丢钱包”的帖子频频在全国各地论坛、微博上出现。有网友怀疑该帖子可能是诈骗信息,所提供的电话是吸费电话。 10日下午记者打开微博,在搜索栏中输入“刘学伟丢钱包”,发现微博上出现了多个版本,名字都是“刘学伟”,其他内容也没有多大差别,失主联系方式也大多是13895686886,只是丢卡地点改变了。 记者按照这个联系电话拨打过去,电话响了一声,随后传来“你拨打的电话已停机”。记者上网搜索该号码的归属地为宁夏银川。 对于类似微博内容,目前有部分媒体开始辟谣。微博实名制为“长春电视台市民频道”说:“提醒各位网友不要再转发刘学伟丢钱包、火车票的信息,避免自己的爱心之举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请大家转发并告知更多的朋友。” 对此,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蔡思斌律师表示,这种帖子极有可能是恶作剧,但是目前还无法判断是不是诈骗帖子。“恶作剧的可能性比较大。”蔡律师说。 (福州晚报记者 陈银燕) |
相关阅读:
- [ 01-10]福州女工血汗钱飘落被抢光追踪:丢六千收到两万多
- [ 09-19]好心提醒丢钱却被当成骗子 福州依伯感慨草木皆兵
- [ 04-19]男子存款丢失1万现金 有人提醒误以为骗子未搭理
- [ 03-06]顾客超市购物千元钞票撒一地 员工张张捡起归还
- [ 11-30]110提示:“丢钱捡钱”诈骗案回潮
- [ 11-28]罗源现丢钱捡钱老骗局 一男子贪小便宜被骗万元
- [ 11-16]为证明自己没冤枉超市 丢钱女顾客将获赔物品转赠
- [ 10-23]粗心顾客取1.7万元却丢了1万元 幸被银行员工发现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