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中山征地荒芜10多年 违建趁机“占便宜”
2014-01-11 10:10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部门回应: 将请求上级组织强拆 随后,记者又从盖山镇政府了解到,该地块的《福建省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有效期为1996年3月11日至1998年3月11日,后来有效期延至1998年12月31日,早已逾期失效。近期,这块地上冒出数千平方米违建,盖山镇曾多次派执法人员到现场制止,但收效甚微。 由于镇里力量不足,镇政府已于数日前打报告,请求仓山区政府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对该处违建进行强制拆除。 □相关链接 法律明令禁止 闲置荒芜耕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章“耕地保护”第三十七条规定: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福州晚报记者 赵铮艳/文 陈暖/摄) |
相关阅读:
- [ 01-08]村民违法占地建设被多次举报 违建反而越建越多
- [ 01-04]马尾区2013年拆除违法建筑578处 共10万多平方米
- [ 12-25]福州高新区拆除11幢违法建设 违建打击力度加大
- [ 12-22]闽侯青口镇团结村一违建在投诉声中越建越高(图)
- [ 12-21]闽侯强拆大型违建住宅
- [ 12-20]福州金山碧水三期夏沁苑楼顶“添砖加瓦”吓坏众业主
- [ 12-19]福清江镜镇一幢高9层违建高楼 建有二三十套违建房
- [ 12-13]福州“隐形房地产”占耕地抢建 违建房被强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