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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今起拉网式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2013-12-17 06:48 阙文龙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邓宇虹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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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17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阙文龙) 对建设施工项目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尚未处理完毕的,建设单位新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施工单位新的施工项目一律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或开工许可……记者昨日获悉,福州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的《关于预防和治理建设施工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对此作了明确规定。据悉,即日起至明年春节前,福州将在全市开展拉网式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动。

《意见》透露,各级住房保障、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督促本行业建设施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牵头处理本行业建设施工项目涉及挂靠承包、违法发包分包、层层转包、拖欠或追加工程款、计量计价或结算争议等涉及源头性问题的欠薪案件、非工资性建设施工领域经济纠纷的案件,定期向人社部门报送本行业工资“清欠”情况,对人社部门移送的“欠薪”案件要及时协调处理。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建设施工企业进行逐户排查,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严惩,有效遏制企业拖欠工资行为。

《意见》指出,公安机关对人社部门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案件将依法及时立案,及时查明犯罪事实,追究刑事责任;检察院将依法及时做好此类案件的立案监督、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法院将依法及时受理、审理各类拖欠劳动报酬纠纷,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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