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福建频道首页>福州>社会> 正文

半斤白酒下肚次日查出酒驾 司机很“冤枉”受罚

2013-12-13 10:27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王琼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福州新闻网讯 “我今天真的没有喝酒!”12日上午,河南籍司机刘某被永泰民警拦下后不停地解释。但当看到民警手中测试仪上显示的酒精测试值为48mg/100ml时,他惊呆了。

12日上午,永泰葛岭派出所民警在路面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遇到一辆货车在路上走“S”线,民警将他拦停。司机刘某从车上下来时满身酒气。民警对他进行酒精测试,发现刘某酒精测试值为48mg/100ml,为酒后驾驶。

面对民警手中的酒精测试仪,刘某承认,他于11日夜间参加朋友聚会,喝了半斤左右的白酒。12日早上,他拉一车水泥砖从闽侯来到永泰,途经葛岭路段时被民警拦下。

当民警告知刘某,其饮酒驾驶行为将面临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且驾驶证降级的处罚时,刘某后悔不及。刘某原先持有的A2证,目前开半牵引挂车,月收入1万余元,驾驶证被降级后,不仅不能再开半牵引挂车了,而且还要重新学习考试。

(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 通讯员 陈航岚 童东震)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