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长乐规范农村住宅建设 兄弟分户等8种情况可申请
2013-12-13 07:13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王琼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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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长乐日前出台《长乐市规范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定居住面积明显低于法定标准、兄弟分户等8种情况的个人可申请农村建房。 8种情况具体为:因无住宅或现有住宅宅基地面积明显低于法定标准,需要新建或扩建的;同户中兄弟姐妹或者子女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要求分户的;因国家或者集体建设,实施乡镇、村庄规划以及进行公共设施与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拆迁安置的;原有住宅属D级危房需要拆除重建的;向中心村、集镇、小城镇或者农村住宅小区集聚的;经批准回原村庄定居且无住宅或住宅面积低于法定标准的港、澳、台胞和华侨申请建设住宅的;因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需要安置的;户籍在外的村民户籍回迁且无住宅或住宅面积低于法定标准的。 (福州晚报记者 徐文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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