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福建频道首页>福州>社会> 正文

福州长乐三人抓小偷拷打三小时 私设公堂被刑拘

2013-12-12 09:39 陈锟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邓宇虹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漫画郭晨

东南网12月1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锟)本是见义勇为抓小偷,可长乐这3名年轻人却不及时报警,而是“私设公堂”,把小偷打得伤痕累累。近日,他们因涉嫌非法拘禁,被警方刑拘。

事情发生在11月26日凌晨2点多——当时,陈某潭、林某魁和林某龙三人在村里闲逛,两名陌生男子骑着一辆助力车迎面而来。碰到他们三人,那两名男子突然调转车头,想反方向离开。陈某潭等人觉得他们形迹可疑,随即拦下车“检查”。

在助力车里,他们发现了液压钳等专用的撬锁工具,血气方刚的三人“认”定对方是贼,便用绳子捆住两名陌生男子。在问得名字等基本情况后,他们又将两名外地男子带到村里一个在建的厂房,轮番进行殴打,逼其说出该电动车的来源。

从凌晨3点多一直打到早上6点多,想要的结果没拿到,两名男子彭某、庞某却被打得伤痕累累。看情势不对,他们赶紧打电话报警,说抓到两个“贼”,要求民警协助。

民警赶到后,发现陈某潭自述的“见义勇为”行为已偏离法制的轨道。经伤情鉴定,彭某、庞某分别为轻微伤、轻伤。12月10日,陈某潭等三人被刑拘。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