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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出台推进“幸福教育”实施意见切实为学生减负

2013-12-06 07:20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王琼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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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严控考试次数、限制作业量、每天锻炼1小时……市教育局5日下发了《关于推进“幸福教育”的实施意见》,深化、细化全市各校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考试次数的切实举措,为学生休息睡眠、自主学习、活动、思考、发展个人兴趣留足时间和空间。

《意见》要求,全市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颁课程计划,禁止挪用非考试科目课时。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小学生在校不超过6小时,中学生在校不超过8小时。教师要严格控制作业量,保证小学生作业1小时内完成,中学生作业1.5小时内完成。

据悉,各校要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考试。小学只能在每学期期末组织一次全年级语文、数学考试,初中各年级每学期只能组织期中、期末两次全年级考试。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不得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统一考试。

同时,各校要开齐开足体育、音乐、美术课程,保证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并确保质量。引导组建体、音、美、科技等各类学生社团组织并有效开展活动,学校各类教育教学及活动设施必须向师生开放。

此外,学校要主动征集社情民意,针对社会、家长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并及时反馈,真心向社会、家长、学生释放善意与诚意,积聚促进学校发展的正能量;改进学校德育工作,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倡导开放民主、平等对话的教育方式;持续推进青少年学生第二课堂建设,整合各种教育资源,在学生多样化实践活动中发挥教育平台作用;开展心理健康的发展性教育和预防性教育,主动进行共性问题辅导和个性问题介入;加强班主任专业化建设,通过工作绩效调整、待遇倾斜、培养培训等方式切实改变当前班主任工作状态,努力使每一个班级都成为一个幸福的小集体。

(福州日报记者 谢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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