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现轻度空气污染 福州空气质量5日恢复为良
2013-12-06 07:10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王琼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讯 连日来,本报持续关注福州空气质量出现轻度污染一事,前天的监测数据显示,市区5个监测点的空气质量均为良,5日零时至20时,各监测点的实时AQI指数均呈下降趋势。 (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 |
相关阅读:
- [ 12-05]“福州现空气轻度污染”追踪 空气质量回升至良
- [ 12-05]南平市12月04日空气质量
- [ 12-04]中国中东部遭雾霾侵袭 多地空气质量为重度污染
- [ 12-04]南平市12月03日空气质量
- [ 12-02]雾霾天不会一夜澄清,关注空气质量活动赢“天天鲜呼吸”!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