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近期征收一批土地 用于棚户区、内河改造等
2013-12-06 07:09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琼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讯 5日,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福州市将征收一批土地,用于吴山河改造、清富片棚户区改造等项目。 帝封江项目生产生活留用地块二建设项目拟征收仓山区盖山镇浦口村、竹榄村集体土地,面积共计0.4892公顷,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公共绿地。 吴山河改造工程项目建设拟征收仓山区盖山镇吴山村集体土地,面积总计 0.2187公顷,均为水浇地。 清富片棚户区改造项目二项目建设拟征收仓山区城门镇清富村1.0057公顷集体土地。 此外,还将征收鼓楼区洪山镇黎明经济合作社0.0792公顷集体土地,用途为商业办公用地。五凤街道泉塘经济合作社,面积为0.3578公顷,用途为公共绿地。鼓西街道西门经济合作社,面积为0.1783公顷,用途为服务设施用地。晋安区茶园街道红星经济合作社,面积0.015公顷,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四块地总计0.6303公顷。 鼓楼区洪山镇福建省洪山企业集团,面积0.8383公顷。鼓楼区洪山镇双下经济合作社,0.363公顷,都为城镇及工矿用地,批准为其他商服用地。合计为1.2013 公顷。 鼓楼区洪山镇黎明经济合作社,面积0.5652公顷,批准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 (福州新闻网记者 朱红杰) |
相关阅读:
- [ 10-28]莆田新度镇征收土地未实地丈量?村民信息被遗漏
- [ 03-28]福州5项目近期征收土地 综合地价每亩补偿8万元
- [ 03-15]征收土地遭质疑 赖清德澄清台南市政府不会开发
- [ 02-27]光明港二支河整治征地获批 征收土地8066平方米
- [ 11-20]福州聚龙新苑保障房项目拟征收土地 采用货币安置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