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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尾事故双方约好私了 一方车主却十余天未现身

2013-12-05 09:08 陈恭璋 晋交巡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邓宇虹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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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尾事故双方约好私了,一方车主却十余天未现身,另一方车主干着急

东南网12月5日讯(海峡都市报见习记者 陈恭璋 通讯员 晋交巡 鳌峰综)一起责任清晰的追尾事故,110报警平台人员与保险人员均建议到快处中心处理,但双方车主决定私了。结果,其中一方车主十余天未现身,被撞车主急得不行,只得继续报警。昨日,福州车主陈先生向本报反映了此事,他说,早知道去快处中心就好了。

据陈先生介绍,他有一部车牌为闽AT2533的出租车,11月24日下午5点多,该车在福州国货路十二桥附近被一辆车牌为闽AGF685的越野车追尾,双方当即报警。在描述了事故情况后,110报警平台工作人员说,事故责任清晰,建议双方直接联系保险公司或前往快处中心处理。

陈先生说,越野车司机姓杨,也联系了保险公司,得到的建议也是去快处中心处理。但因嫌麻烦,他与对方商量之后,决定直接私了,对方答应赔偿1200元。“他说第二天汇给我,结果没收到,电话也联系不上。”直到昨日,陈先生一直都没联系上对方。

随后,陈先生到福州鳌峰派出所报警。民警说,这起事故责任明晰,问题出在赔偿环节,建议杨先生拿着事故的证据前往交巡警大队处理。

记者昨日联系了福州城北快处中心和仓山区交巡警大队。民警介绍,若是陈先生与对方约好去快处中心,结果对方没出现,快处中心的民警就会介入;若是对方还是不出现,民警就会将案件移交至辖区交巡警大队处理。而在这起事故中,因双方在私了中产生问题,对此,杨先生需要自行前往交巡警大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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