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的活人墓被依法拆除 本报讯(记者陈钦祥文/图)占地数百至千余平方米,耗资数十万元到上百万元不等,筑有精美的屏风墙及石雕等……这可不是什么豪宅,而是隐匿于福清山头的豪华活人墓,个别墓的豪华程度堪比“宫殿”。记者连日来调查发现,“活人墓”现象在福清较为突出,特别在福清龙田、海口、城头等镇的山头,毁林建坟墓的现象严重,当地生态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为有效遏制滥建坟墓行为,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一年多来现场制止了500多起,但偷建、抢建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个别坟墓用材豪华堪比宫殿 占用林地数百至千余平方米 昨日,记者来到福清市龙田镇友谊村前林自然村,顺着一条蜿蜒的土路,在该村山头的半山腰位置,一个偌大的坟墓横亘在记者眼前。 这座坟墓藏匿在茂密的树林中,较为隐蔽,这座墓已经基本成形,看上去比较气派,占地约260多平方米,由一块块大理石等材料雕铸而成。 这座坟墓四周的林木被毁,而在山头的不远处,还有一座已经建好的活人墓,占地面积也在两三百平方米左右。 “前几天,我们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了这座坟墓。”据森林民警介绍,当地一名村民在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雇请挖掘机上山毁林造墓。 经过勘查,现场被破坏林地有263平方米,被毁林木有台湾相思树、杉木、木荷等,被破坏的林木总蓄积量约5立方米,其中,最大的树径达20厘米以上,树龄达数十年。 “一些活人墓占用林地数百至1000多平方米,耗资数十万元到上百万元不等,生态遭严重破坏,现场十分触目惊心。个别坟墓还修建有宽3米、190多级台阶的水泥墓道,豪华程度堪比宫殿。”办案民警表示。 被毁的林木 违法人员与民警“打游击” 警方一年多来现场制止500多起 福清市于2005年5月30日实施殡葬改革,要求辖区居民必须实行火葬,禁止擅自建坟土葬。但近几年农村侵占用林地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滥建坟墓问题突出。福清已被列入全省13个县级市清理坟墓行动,并作为其中的重点整治县市。 据初步统计,在沈海、福厦、渔平高速公路和福厦公路两侧(福清段)滥建的坟墓有390座,其中福厦高铁两侧(福清段)滥建的坟墓有119座,特别在福清市龙田镇友谊村,海口东阁村、洋坂村,城头镇东垣村、南田村等处山头,因乱建、滥建坟墓引发的侵占林地、毁林、破坏生态环境现象十分突出和严重。 昨日,据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一年多来,他们现场制止了500多起乱滥建坟墓的行为,有时甚至一天就查处五六起。截至目前共行政处罚80多起,处罚各类违法人员80多名,追究刑事责任1起。 “不过,一些违法人员等民警刚走,后面就紧接着进行偷建、抢建。”该负责人表示,这些违法人员常与民警“打游击”,往往都是在短时间内就建成一座坟墓。 针对猖獗的乱建、滥建坟墓现象,近年在江阴、城头等镇,20多座活人墓被当地政府实行深埋并坚决全部摧毁。 地方风俗加之“攀比”之风作祟 业内建议:合理布局公益性陵墓 福清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建豪华活人墓之所以猖獗,主要是“福清哥”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 “一是‘入土为安’的风俗习惯作祟。”该负责人表示,一些村民想方设法请风水先生到林区找墓地,找准墓地后便先采取毁林占地的办法,随后开始建坟。“也与福清人爱攀比的风气有关。”他表示,财大气粗的福清人也很爱攀比,觉得坟建得越大,就越有面子。 业内人士表示,要杜绝这一问题,必须对症下药。“光靠森林公安显得势单力薄,应多部门形成合力管理。”该业内人士建议成立一支由公安、民政、国土、林业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大队,统筹协调治理滥建坟墓工作,做到常态化管理。同时要加强对骨灰的管理,防止骨灰流失。 “还要做到疏堵结合。”该业内人士称,要加大落实镇(街)或村(居)公益性生态陵园建设步伐,尽快建造一批布局合理的公益性陵墓,以满足群众的需求,真正让群众有地方买公墓,买得起公墓。对于旧坟墓要采取覆土、绿化并举等措施加以治理;对于顶风违法滥建新坟,特别是活人墓要采取措施予以平毁,恢复植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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