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 | 福建 | 时评 | 大学城 | 台海 | 娱乐 | 体育 | 国内 | 国际 | 专题 | 网事 |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宁德 | 南平 | 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福建频道首页>福州>民生> 正文

“护河员”行动本周巡河 共同护卫福州内河

2013-11-19 08:14 周锡银 来源:东南网责任编辑:黄丽红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餐馆酌酌食坊的排水槽直通内河

内河调查3:

河边商家水槽直通屏东河

东南网11月19日讯(海峡都市报)昨日,市民王先生反映,在福州鼓楼区华屏路龙峰新村,有家餐饮店将餐饮污水直接排入屏东河。王先生说,他家就住在附近,还经常看到一些商家直接往河里扔垃圾。

酌酌食坊就在屏东河边,店旁边能看到一条人工挖的小水槽,直通屏东河。

记者看到,在小水槽旁边,堆积了一些残余的餐饮垃圾,部分污水随着小水槽顺流而下,而在食坊对面的屏东河河岸上,还能看到一条明显的水流痕迹。

商家:不会让污水再流入水槽

“这个水槽是前一家商家留下来的,我们也没有用于排污。”昨日,酌酌食坊负责人表示,这条小水槽是前一家店留下的,他们盘下这家店后,并没有通过这条小水槽将污水排放,而是通过自己安装的一条污水管,将厨房污水排放到小区内的污水管。

至于记者看到的水槽旁一个垃圾堆放处,部分残余污水流入小水槽的情况,该店家负责人说,他们今后将会注意垃圾处理,不会让一些污水流到内河中。

内河设排污口下月起可罚10万

福州市建委内河处有关负责人表示,12月1日起,《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将开始正式实施,新规定将对污染内河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如乱扔生活垃圾或者洗涤用品的,可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抛弃、掩埋动物尸体的,可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于设置排污口或排放污水的,处以3万元~10万元罚款。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