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连江鱼贩在农贸市场私卖河豚鱼 查扣30余公斤

www.fjnet.cn 2013-10-18 10:30   来源:福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讯 不法鱼贩为了私利,连有毒的河豚鱼也拿到市场上出售。17日上午,连江县工商局敖江工商所在连江凤尾农贸市场查获30余公斤河豚鱼。

当日,工商执法人员在凤尾农贸市场一鱼摊检查时,发现摊位下面放着一个米黄色塑料袋,打开一看,里面装的竟是国家禁止销售的有毒河豚鱼。河豚鱼有30余公斤,执法人员当场查扣,并对经营者予以批评教育。

“秋季是河豚鱼上季的季节,一些不法商贩为了私利,悄悄销售有毒河豚鱼,消费者食用后极易发生中毒事故。”敖江工商所负责人介绍。

(福州日报记者 王元锴 通讯员 李太容 陈海峰)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