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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小时未及时“快处”咋办? 福州快处中心答疑

www.fjnet.cn 2013-10-18 06:52 陈恭璋 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昨日,杨桥路事故快处中心工作人员给车辆定损拍照

东南网10月18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恭璋 本报记者 包华文/图) 今年3月份,位于福州仓山的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中心投入试运行;位于杨桥路的第二个快处中心至今也运行了20多天。“快处”服务到底如何?记者昨日从警方了解到,9月26日至10月16日之间,共处理1250起交通事故,不过仍有不少车主对“快处”有疑问。

理由正当逾期可处理

自从快处中心投用以来,就有不少车主对“48小时”时限产生疑问。根据《福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撤快处快赔办法(试行)》规定,各方当事人应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共同前往快处中心办理定损、理赔事宜。

车主的疑问是,如果临时有急事,无法在48小时内前往处理,该怎么办?万一逾期,快处中心能受理么?还有车主抱怨,与事故对方约好了,但对方却未出现,并且超过48小时,对方需要受到相关处罚么?

昨日,杨桥路上的快处中心的民警说,自该中心使用以来,的确有些车主在超过48小时后才赶来处理,经过解释,该中心也照样予以受理。警方表示,没有特殊情况,双方车主必须在48小时这个期限内前往快处中心处理。在48小时期限后,民警会联系相关车主,若因正当理由逾期,快处中心还是会接受处理。

警方说,若是警方认为车主恶意不来,逾期理由不正当或者留下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有虚假信息,存在逃避法律责任嫌疑,将有可能被判定为肇事逃逸。但这种情况,目前还未出现过。

  •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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