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政经 > 正文

福州每年安排500万元扶持福清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

www.fjnet.cn 2013-10-13 07:46   来源:福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讯 我市决定从今年起到2015年每年统筹安排500万元,用于支持福清台湾农民创业园内生产性土地整理,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创业园发展现代农业,开展人才引进与交流,为创业园建设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这是记者从日前出台的《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福清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的若干意见》上获悉的。

《意见》指出,市直有关部门应将创业园建设纳入部门发展规划和重点投资计划,对园区的重点项目立项予以优先和支持。福清市政府应把创业园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总体规划,并设立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创业园开展农业高新技术研发和生产,以及新品种、新设备、新技术的引进、试验和推广。对引进和合作生产先进适用的台湾农业机械,经申请优先列入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目录,与当地企业和居民同等享受农机购置补贴优惠政策。

凡进入园区的台资农业企业投资项目,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在项目投产后3个纳税年度内,企业交纳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市、县财政按税收级次分年度给予企业实际入库税款等额的奖励,从第4年起至第8年,给予企业实际入库所得税款地方留成部分50%的奖励。

(福州日报记者 郑雪)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