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福建频道首页 > 福州 > 政经> 正文

新法实施旅游报价上涨 还会暗藏强迫购物?

www.fjnet.cn 2013-09-13 07:13 朱丽萍 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声音是否涨了价仍有强迫购物?

“以前我们出游,到购物点可以坚持不买东西,而现在旅游报价高了,就相当于已经提前支付了这笔购物费用,这实际上无形中增加了游客的负担。”福州李女士抱怨国庆出游价格涨得太厉害。

福州胡女士前日也致电本报质疑,《旅游法》实施后,游客是否会花了更多的钱,实际又遭遇强迫购物呢?

对于目前市场上的质疑,国家旅游局10日回应称,《旅游法》严禁旅行社“零负团费”经营,从目前阶段来看,旅游团费的上升,是剔除旅行社行业内各种“潜规则”、恢复规范经营模式的正常反映和理性回归。

新规是否成空文 考验监管力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9年国家旅游局就曾“叫停”零负团费、强迫购物,规定刚出台时的确很严格,但几个月后执行力度下降,零负团队卷土重来。

因此对于后市发展,福州旅游业内人士认为,旅游是否暗藏零负团费、强迫购物、强迫自费,旅游线路报价上涨究竟是暂时的还是长期的,最后还是要看随后市场的反应和新法的执行力度。

  • 责任编辑:邓宇虹 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