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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实施旅游报价上涨 还会暗藏强迫购物?

www.fjnet.cn 2013-09-13 07:13 朱丽萍 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9月13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朱丽萍)

关注理由

《旅游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明令禁止“零负团费”、强迫购物等行为。此前业内对此的理解是,旅游购物及自费项目都将叫停,国庆福州旅游报价因此纷纷上涨。但国家旅游局10日又有新解释说,《旅游法》并非叫停购物及自费项目,游客有需求的话,可满足游客的购物及自费项目需求。

业界的理解和部门的解释,让福州不少旅行社“左右为难”:今后推出的旅游线路,到底可不可以含购物点?有旅行社称,新法实施后,游客若反映被强迫消费,组团社要先行赔付,这对于旅行社来说经营风险很大。与此同时,也有市民担心,旅行社借《旅游法》涨价后,根据解释,实际上又暗藏购物点。

那么,新法实施后,旅游是否仍会暗藏强迫购物?旅游报价上涨是暂时的还是长期的?

部门解读 是禁回扣自愿购物可安排

国家旅游局2009年就发出通知,要求整治“零负团费”等严重影响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求购物点以及自费项目要在合同中明示,不得强迫购物。

今年《旅游法》出台,当时被国内旅游界普遍解读为,根据新法规定,国庆后旅游行程中不得有购物点及自费项目。

但本月10日,国家旅游局作出解释,《旅游法》重点规范的是旅行社通过安排旅游者,在其指定的具体购物场所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项目而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并非禁止旅游者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游客可以在旅游行程中的自行活动时间内,自愿、自主地安排个人的购物等活动,旅行社也可以选择旅游目的地的、主要面向当地社会公众服务的商业区,作正当、合理的行程安排,满足旅游者的购物需求。

  • 责任编辑:邓宇虹 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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