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福建频道首页 > 福州 > 社会> 正文

为领抚恤金要证明自己活着 七旬依姆来回奔波

www.fjnet.cn 2013-09-06 09:43 陈文浩 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为领抚恤金,榕一老人要开健在证明,结果被难住了

东南网9月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文浩/文柏成/漫画)证明自己活着,究竟有多难?

连日来,75岁的邓依姆,奔波于社区居委会和镇政府之间,却始终无法拿到自己的健在证明。她的户口落在大女儿家,却常住在儿子家。女儿家所在的福州仓山区三叉街街道绿岛社区称,邓依姆不在此常住,无法开出证明。而儿子家所在的盖山镇政府称,若老人退休后关系转入社区,就应该找社区开证明。

最后经记者从中协调,绿岛社区同意为邓依姆开健在证明。

户口所在地拒受理 常住地也拒受理

据邓依姆的女儿郑女士介绍,其父生前曾参加抗美援朝,后在福建省商运物流有限公司工作。父亲死后,父亲所在单位每个月会给母亲一些生活费。近日,单位要求,若要继续领取生活费,必须提供健在证明。

邓依姆的户口落在三叉街街道绿岛社区西区27座。前些天,邓依姆拿着户口簿和身份证等材料,来到了绿岛社区居委会,不料却吃了闭门羹。工作人员告诉她,她并不在此常住,对她情况不了解,建议到常住地写证明。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