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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依姆空调放商场5年 保管费是空调价格2倍多

www.fjnet.cn 2013-08-23 07:31 邱也栩 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榕一市民近日才记起;向商场提货时发现:1700元的空调,要收3000多元保管费

  晓蕾/漫画

东南网8月23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邱也栩 实习生 黄亚琪)福州的梁依姆最近才知道,她女儿五年前购买的空调,竟被遗忘了五年,一直躺在商场的仓库里,为此还产生了3000多元的保管费。虽然经过协调,这笔两倍于空调本身价格的费用得以免除,但由于早已过了保修期,商场方面坚持,空调无法再享受免费保修服务。

女儿出国换空调的事忘了

2008年6月22日,梁依姆的女儿在东街口一商场买了一台海信空调。当天晚些时候,空调就送上门,但提货单在女儿手中,女儿不在家,梁依姆没有签收空调。

“双方因此还发生了口角,而运送空调的人在搬运中,不小心把空调磕在楼梯上。”女儿告诉记者,因担心摔过的空调有质量问题,自己一直没有提货,几次到门店要求换货,但交涉都不顺利。

没多久,女儿匆忙出了国,退换空调的事儿也搁置了,梁依姆也把这事儿忘记了。直到今年女儿回国,母女俩才记起,当时空调并没有退换成功,提货单也一直躺在女儿房间的抽屉里。

保管费是空调价格2倍多

梁依姆翻出单据,前往商场要求取换空调。但商场表示,按照规定,未提货的空调要收取每天2元的保管费,5年累计3000多元。“我的空调一台才1700元,保管费竟比空调本身价格2倍还多!”

昨日,该商场一郭姓负责人证实了此事,称5年间,商场也多次拨打梁依姆女儿的电话,但由于其身在国外,始终未能联系上,空调也只能暂时由商场保管。其间产生的保管费也是有规定可依的。而梁依姆则要求商场更换新空调,保修期从使用日期算起。

昨日,在工商部门的调解下,商场方面答应免除保管费,梁依姆也放弃更换新空调的要求,同意提回“遗忘”了五年的旧空调,安装使用后若出现问题,商场将特例为其保修。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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