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假“港商”万达、宝龙行骗落网 民警微博寻受害人

www.fjnet.cn 2013-08-14 07:29  吴臻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8月1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吴臻 通讯员 林汉志)昨日上午,一条“寻找受害人”的微博,被不少福州网友转发,发微博的是福州仓山刑侦大队的一名民警。

据了解,近期,仓山警方端掉一个诈骗团伙,3名嫌疑人冒充港商,在仓山万达、宝龙等商圈附近行骗。

仓山警方介绍,从今年6月开始,陆续有群众报警,反映有一伙骗子冒充港商,在仓山万达、宝龙广场等商圈附近行骗。12日下午5时许,仓山警方在晋安的一家快捷酒店将3名嫌疑人抓获。

昨日,记者在刑侦大队内,见到其中一名许姓嫌疑人。许某说,他们到福州前,特地在广州办了假的香港身份证、假的香港银行卡。到福州后,他们会到大商场附近,找一些打扮时尚的单身女子,以手机欠费为由,向受害人借手机打电话。这时,他们会观察受害人手机的好坏,看到比较贵的手机,会直接把手机骗走,手机不贵,则选择骗钱。

民警介绍,骗钱时,他们承诺打卡还债,催促受害人用手机查询银行卡内余额,同时偷窥受害者的银行卡密码,接着再以“向朋友报银行卡账号”为由,将受害人的银行卡骗走。

“目前,我们一共找到了9名受害者,涉案金额达到3万余元。”民警说,他们正在寻找更多受害者,如有市民近期被骗,可与福州仓山刑侦大队联系,联系电话0591-83442748。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