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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尾企业上市最高可获150万元奖励

www.fjnet.cn 2013-08-08 16:18 卓文俊 来源:福州日报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讯 7日,记者从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获悉,为进一步优化企业上市软环境,鼓励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提升上市综合经济效益,该区出台一系列新政策,扶持区内企业上市。企业正式挂牌上市,最高可获150万元奖励。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现有上市企业17家,总市值逾500亿元;今年上市后备企业18家,其中15家进入省上市后备企业。为进一步鼓励企业上市,该区财政局设立了区级扶持企业上市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本区企业开展改制上市、增资扩股、返程投资等资本运作行为。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完成后,股改企业可申请一次性50万元奖励;计划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企业,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申请,并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后奖励100万元;计划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成功实现“新三板”挂牌给予50万元奖励;成功实现转板(境内主板或创业板),追加50万元奖励;对于通过“买壳”上市,并把上市公司注册地和税务登记迁至马尾区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5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于以该区企业为主要背景,在其取得境外证券监管机构受理函并成功上市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资金奖励;企业在境内外挂牌上市后,将募集资金及再融资资金实际不低于80%投向本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此外,该区还出台政策鼓励企业开展品牌创建,对新获得国家级名牌产品认定的企业将给予100万元奖励,获得省名牌产品认定的奖励5万元,获得市产品质量奖的奖励2万元。商标奖励方面,该区对新获得驰名商标认定的奖励100万元,获得省著名商标认定的奖励5万元,获得市知名商标认定的奖励1万元;对获得中央、省、市政府质量奖的,除中央、省、市财政颁发的奖励资金外,区财政还将分别给予企业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

(福州日报记者 卓文俊 通讯员 吴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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