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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关门抓贼引来一堆争议 警方称无权上车搜身

www.fjnet.cn 2013-07-25 06:44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李先生说,眼看自己也要迟到了,也跟着大家要求开门,而司机并没有开门,并答复乘客说,当事人同意谁可以走,他就开门。就这样过了半个多小时,两名警察骑摩托车赶到现场,将丢包的依妹带回警局做笔录。司机这才打开车门让乘客下车,但因为这番折腾,不少人已迟到,有的急忙下车打的去上班。

司机做法引质疑乘客要求开证明

李先生也迟到了。“如果不是司机关住车门,不让乘客下车,大家就不会迟到。”李先生认为,司机无权这么做。李先生说,公交司机当时给出的理由是,担心放跑了车上的嫌疑人。但事实上,民警到场后,并没有上车调查任何人,或搜查丢失的包包,而是带走了丢包的依妹到派出所做笔录。“所以,这样看来,公交司机不但没有这个权利关门不让大家走,而且没这个必要。”

李先生说,随后,自己留下维权,希望106路公交车所在的福州营达公交有限公司能给自己一个误工赔偿,并开具一份证明,证明自己并非无故旷工,而是遭遇突发事件。

李先生说,司机则说,应当找刚才出警的警察要证明。但他去找警察,对方却说这事应该是由公交公司给予解决。于是,李先生又赶往福州营达公交有限公司,但直到当天中午11点多,事件并未得到切实解决。

公交公司认为司机做法合规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福州营达公交有限公司营运部林经理。林经理肯定了当事司机的做法。他解释,公交车毕竟是一个公共场所,无论从行业规范,还是从社会公德来说,司机都有责任和义务,必须协助报警乘客处理此事。行业规范也有不成文的规定,如果车上乘客要离开现场,就必须征得失主的同意,而且这并不是因为司机个人的主观行为造成的延误,而是一起突发事件。因此,公交公司方面认为,没有赔偿乘客误工费的必要。

林经理说,事后,106路公交队长也向被延误的乘客表达了歉意,并且承诺如有需要,他们也可手写一份证明,必要时还可陪乘客到他单位帮助解释。但如果要求证明出具公章,那么就要到福州营达公交有限公司,因为车队并没有公章。而对此,李先生则更多认为,公交公司存在过错,需要给自己一个赔偿和承认过错。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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