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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一居民私养猕猴被调查 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www.fjnet.cn 2013-07-24 10:31   来源:福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被查获的猕猴。

福州新闻网讯 7月22日,福清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到群众报案称,在福清市玉屏街道古厦巷林某家里饲养一只猴子,猴子发出臭味,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接警后,民警与林业执法大队工作人员一起赶到现场,发现林某家后门边笼子里关着一只猴子,当即予以扣押。

饲养猴子的林某(女,55岁)供认,年初她接受他人送来的猴子,饲养至今。经初步认定,这只猴子系猕猴,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福清公安局森林分局将这只猕猴送福州市动物园饲养,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福州晚报记者 林安镇 通讯员 叶兴旺 陈振文 文/摄)

  • 责任编辑:潘荣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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