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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的哥加钱遭拒挥拳打乘客?警方已介入

www.fjnet.cn 2013-07-23 16:31 朱敏敏 毛朝青 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的哥称没打人

昨日,记者联系上了当事的哥林师傅,林师傅称,“我没有要求加收钱款,更没有打她。”林师傅还说,当时车子刹车失灵且有异响,本打算去修车的,乘客很着急地上了车,没有说明目的地,只让自己往前开,当乘客提出还要进鼓山隧道,他担心刹车失灵引发意外,才要求乘客下车,可对方不同意,还骂骂咧咧。而没有给乘客小票,是因为计价器当时没有纸了。

记者从福州市运管处了解到,车牌号为闽AT5046的出租车,属于福州市出租汽车公司。福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表示,昨日他们也接到了该乘客的投诉,目前案件已经移交晋安执法大队做进一步调查。

福州远洋派出所证实,他们已经接到了游女士的报警,乘客正在做伤情鉴定,将根据伤情鉴定进一步处理。

提醒

福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的哥不按计价器收费、不给小票、绕道、拼客,都是违规行为,一经查处,将处罚款,甚至停止营运。

乘客若碰到这类情况,一要记下服务卡上的车牌号,二要进行现场的录音取证,三要及时向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举报。乘客可拨打0591—83361836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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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绕路还加收10元

东南网7月23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李思玲 徐丰 实习生 梁高晓)15日,市民林先生在长乐路乘坐车牌号为闽AT5237的出租车,去闽侯上街法院,的哥走二环路,车费83元,并且还多收了10元“空程费”,林先生质疑的哥故意绕路。该车所属的华威出租车公司表示,已让的哥退还30元给乘客,该的哥已被停岗。

林先生说,当的哥得知目的地后,说要加收10元车费,因为返程可能载不到乘客。由于他要赶在9点前抵达上街法院,所以便答应了。

行车途中,电台播报9点后洪塘大桥要封路,的哥就问他要走三环还是二环,没有说其他路线,最后他选择走二环。8点42分,车子抵达上街法院,计价器上显示路程28公里,车费83元。林先生觉得不大对劲,但因为赶时间,就没有多问。

“洪塘大桥9点才封,而我8点多就到上街法院了。”林先生说,19日,他乘坐其他出租车时,的哥告诉他如果洪塘大桥封路了,还可以选择走金山大桥,车费只要60元左右,他这才明白自己遭到故意绕路了。

19日下午,记者联系上该车所属的华威出租车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已经和当事的哥核实过,的哥没有把其他可选择的线路信息全部告诉林先生,造成误解,是的哥不对。

该负责人表示,对不熟悉路况的乘客,的哥要让乘客知道乘车费用、抵达目的地的时间快慢等信息,不能误导乘客。昨日,公司已让的哥退款30元给乘客,并对的哥进行停岗处罚。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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