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福建频道首页 > 福州 > 社会> 正文

男子偷苹果手机当生日礼物 害女友生日当天被抓

www.fjnet.cn 2013-07-23 08:43 任思言 来源:福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讯 想送生日礼物给女友,可是囊中羞涩,吉林小伙冯某于是偷了同事新买的苹果手机,结果将自己送进了派出所。

今年23岁的冯某年初来福州打工,临走时向女友小李承诺,打工挣钱后,送一部苹果手机给她做生日礼物。可是打工半年,每月2000元的工资只够自己吃喝、上网,眼看女友的生日就到了,可他根本没钱给女友买生日礼物。6月10日,冯某见公司女同事小林买了一部苹果5手机,顿生歹心,当晚组织同事吃宵夜,趁小林不备,偷了小林的手机。小林发现手机被盗,冯某还陪小林到派出所做笔录。

第二天,冯某用快件将偷来的手机寄回吉林,并告知女朋友,“礼物”要等到7月18日过生日时才能打开使用。7月18日中午,小李打开包裹,看见崭新的苹果手机,忙打电话向男朋友表示感谢。因为没有说明书,小李带着手机来到当地的苹果手机售后服务店。工作人员联网一查,发现该手机在苹果官网已注册为被盗手机,立刻报警。小李随后被带进当地派出所。很快,福州的冯某也被带至公安机关。

22日,冯某因盗窃他人手机被依法刑拘。

(福州日报记者 任思言 通讯员 崔怀庭)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