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城事 > 正文

旧楼安装管道燃气 亟盼迈过三道坎

www.fjnet.cn 2013-07-19 08:30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新闻背景:今年5月以来,福州接连发生三起瓶装液化气泄漏、爆炸事故,使不少市民对瓶装液化气的安全产生了担忧,且《福州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将于8月1日实施,首次规定福州高层建筑和公共娱乐场所禁止使用瓶装液化气,这在榕城引发了申请安装管道燃气的热潮。

2007年,福州市政府规定,管道燃气建设费用一律计入住房开发建设成本,因此新建高层建筑基本都安装了管道燃气。目前,安装管道燃气的申请主要集中在旧小区的多层建筑。据统计,鼓楼区、台江区和晋安区有三四万户居民未安装管道燃气。

福州晋安区秀北小区,去年底部分业主开始申请安装管道燃气,经过3场协调会,220多户同意安装。目前,华润燃气已经进场施工,但是仍有一些业主不同意,第四场协调会将不可避免。

东南网7月19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赵锦飞 实习生 肖彩云/文 王毅/图)

近日,福州市申请安装管道燃气的居民不少,但成功者不多,这令一些居民相当沮丧。申请安装管道燃气有这么难吗?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