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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拟提高汽车停车费标准 路边短时停车将便宜一半

www.fjnet.cn 2013-07-16 06:46  陈蓉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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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丰实习生林小靖)福州市区短时间道路停车收费标准有望降低。记者昨日从福州市物价局获悉,为促进停车资源合理配置,缓解停车供求矛盾,规范停车收费行为,根据《福建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福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福州市物价局将对市区道路和公共停车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长时间停车收费更高

根据公布的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福州五城区一级繁华路段道路停车收费标准调整为2元/15分钟(1小时内),5元/30分钟(超过1小时后);一级路段与二级繁华路段道路停车收费为3元/30分钟;二级与二级以下路段道路停车收费为2元/30分钟。以上收费标准的适用时间均为7:00-21:00,标明的收费时间段之外,道路泊位停车实行免费。上述标准为小型车辆收费标准,12座以上客车、载重量2吨以上货车加倍计费。

与现行的道路停车收费标准相比,新标准最大的不同是对一级繁华路段的收费计时作出了调整。按照现行标准,目前福州一级繁华路段道路停车收费为每30分钟4元,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费。这意味着,如果新标准执行,15分钟以内的短时间停车费用将比目前减少一半;而1小时以上的长时间停车费用则有所增加。

一级路段与二级繁华路段、二级与二级以下路段的收费标准,则保持不变。

停车场划分两个区域

征求意见稿还公布了福州市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根据拟定的标准,按照计时装置的停车场,一类区域停车收费标准为5元/2小时,超过2小时后,按每小时2.5元收费,24小时最高收费35元;二类区域停车收费5元/3小时,超过3小时后,按每小时1.5元收费,24小时最高收费25元。没安装计时装置的停车场一律计次收费,汽车白天(7:00-20:00)5元/辆次,夜间(20:00-次日7:00)10元/辆次;摩托车12小时内收费标准为每辆次1元。

其中,一类区域是国货路以北,白马路、湖滨路、北大路以东,华林路以南,五一路、五四路以西围成的闭合区;二类区域为市区一类区域以外部分。政府全额或参与投资建设的专业停车场,公园、广场等游览参观点停车场所,医疗机构、学校、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青少年宫、体育场馆,车站、码头、公交枢纽站停车场所,住宅区外来车辆停放等均适用该标准。12座以上(含12座)客车、核定载重量2吨(含2吨)以上货车可按占用两个车位计费。

相比现行标准,计时收费停车场的停车费用也相应提高。据了解,目前安装计时装置的停车场,停放3小时内(含3小时)每辆次5元,超过3小时后每1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由此可以看出,一类区域内计时收费停车场费用全面提高;二类区域停车3小时以内费用不变,但停车时间越长,增加的费用就越多。

如果市民对这份征求意见稿有意见或建议,可从即日起至8月15日登录福州市物价局网站的“交流互动/意见征集”栏目提出。也可通过信件或电话提出您的意见,来信请寄福州市物价局服务处(地址:东街口百华大厦16层,邮编:350001),联系电话87628303。

届时,福州市物价局将综合考虑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对福州市道路和公共停车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

(东南快报)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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