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福建频道首页 > 福州 > 社会> 正文

女子与老公吵架后跳凤坂河 市民扔绳架梯救人

www.fjnet.cn 2013-07-07 08:21 侯希辰 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女子跳内河轻生,居民扔绳架梯救人

东南网7月7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侯希辰 通讯员 鼓山综 文/图)昨天中午11点45分左右,福州晋安区茶会小区附近,一名40来岁的女子突然翻过岸边护栏,跳入凤坂河中。幸好附近居民及时发现,又是抛绳,又是找梯子,最后和警察一起把跳河的女子救了上来。

据了解,家住茶会小区的陈先生看到女子跳入河中后,和几名居民跑到河边,只见女子在河水中一沉一浮。见状,有居民拿来一根细绳子,抛给女子。女子紧紧抓住一头,由于绳子太细,大伙儿只能拽着另一头,却无法将女子拖上岸,有人急忙报警求助。

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河岸比河面高2米,无法攀爬下河救援,便先将救生衣抛给女子。随后,居民们找来长梯子,一头伸进河里,一头靠在岸边。经过将近半个小时的努力,民警、消防官兵、小区保安员及小区居民终于把女子成功救起。

民警了解到,这名女子刚从四川老家来到福州,看望在榕务工的丈夫,昨日上午两人发生争吵。她一时想不开,竟想跳河轻生。在居民们的劝说下,女子打消了轻生的念头,民警随后驾车将她送回暂住处。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151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