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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广告牌25岁女子殒命"追踪 城管开拆危险广告牌

www.fjnet.cn 2013-07-03 07:21 来源:东南网我来说两句

华富花园一楼顶立着一储水罐,看上去很不牢固

记者走访 阳台外摆花盆隐患重重

记者走访发现,除了广告牌,榕城街头的“头顶杀手”还有不少。

昨日上午,记者在鼓楼区北大路北大新庄小区,发现一户业主在阳台外沿搭了几个铁架子,上面摆上了花盆,铁架子已经生锈,存在安全隐患。

住在楼下的居民李先生说,自己担心哪天下大雨、刮大风,花架子脱落,花盆就会砸到楼下的住户或路上的行人。

在鼓楼区能补天巷15号宿舍楼2楼的阳台上,也摆放着几盆花,没有任何防护。

同样在北大路,华富花园小区南侧一栋楼顶楼,一台太阳能热水器旁矗立着一个高约1米多、直径约半米的储水罐,支撑热水器和储水罐的铁架都已经生锈,看上去很不牢固。

律师说法 高空落物伤人应担侵权责任

这些没有防护的花盆该谁来管?对此,警方和城管部门都表示不属于自己管辖范围。

一位城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建议找物业。不过,记者走访的这三个小区都没有物业。记者找了九彩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居民在阳台养花的行为,只能劝阻,无强制执法权。

昨日,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表示,《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按照这条规定,假如花盆掉落砸到人,养花的人肯定是要承担责任的。”卓律师说,但在实践过程中,有时会遇到取证难的尴尬。

  •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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