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二手房交易土地登记费昨起涨幅超五成
www.fjnet.cn 2013-07-02 07:41 刘丰 来源:东南快报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记者刘丰 实习生叶宇婧)昨日起,福州土地证过户收费标准大幅提高。记者昨日从福州土地登记办证窗口获悉,日前福州市公布四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结果,7月1日起,土地登记收费参照新的基准地价执行。调整后,二手房交易中土地登记费用涨幅超五成。 据了解,此次公布的Ⅰ级住宅用地地面地价10440元/平方米,楼面地价5220元/平方米。而2009年福州市政府公布的Ⅰ级住宅用地地面地价6750元/平方米,楼面地价3375元/平方米。约4年时间,Ⅰ级住宅用地地面地价每平方米上涨了3690元。 目前二手房过户中,办理土地证的费用主要包括土地登记发证费和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我省土地登记发证费仍按件收取,收费标准为住宅用地每件100元,非住宅用地每件700元。此次基准地价调整主要反映在服务费上,服务费的计算则相对复杂,均由办证人员根据每件土地证的情况单独计算。 相关人士介绍,由于新建商品房(含限价商品房)等涉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不得收取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因此此次基准地价调整对一手房的土地登记收费没有影响。但二手房交易中的土地证过户费用将相应提高。 据悉,目前用地使用权类型分为出让、划拨两种。大部分二手房交易中,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收取服务费后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而大部分经济适用房、公有住房、拆迁安置房等用地属于划拨用地,虽然不用缴纳服务费,但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业内人士介绍,根据物价局相关规定,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以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乘以基准地价再乘以规定的费率,按差额定率累进计取。累进计费率区间为0.8-4.5‰。因此,基准地价调整后,对大部分二手房交易来说,影响并不大。 以福州市住宅用地级别Ⅰ级区的一处正常开发的商品房为例,用地面积15平方米,在二手房交易中需缴纳的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约为15平方米×10440元/平方米×4.5‰=704.7元。而按照原有的基准地价,所需缴纳的服务费为455.6元。调整后,所交费用增加249.1元。 业内人士称,虽然大部分经济适用房、公有住房、拆迁安置房等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但实际上这些性质的房源在二手房交易中需要缴纳的钱更多。 据了解,补交土地出让金=相应级别的基准地价×缴纳比例×出让土地面积。一般来说,公有住房(含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按规定允许转让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10%收取土地出让金。 例如,位于福州市住宅用地级别Ⅰ级区的一处经济适用房,用地面积10平方米,则其需要缴纳的出让金为10平方米×10440元/平方米×10%=10440元。而新标准执行前,该房产所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为6750元。所需缴纳的费用增加了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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